会展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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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演出娱乐行业协会 |
承办单位 |
四川新中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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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展时间 |
至 |
展览时间 |
2010-11-16 至 2010-11-18 |
撤展时间 |
至 |
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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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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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场馆 |
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
会展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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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
艺术 |
会展描述 |
四川作为中国西部经济、文化强省,演艺市场异常活跃,以其独有的文化特质和密集的超大型商演活动构建出中国西部演艺设备及技术市场的勃勃生机,四川对于乐器的市场需求和潜力十分巨大,尤其是成都,已经成为在中国西部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大都会,作为蜚声中外的中国休闲娱乐之都,商业活动及文化、娱乐消费异常活跃。同时,成都的巨大市场辐射能力,决定着成都成为西南演出设备展示、交流、销售和采购的前沿阵地。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强大的市场辐射能力,是“2010年中国成都国际乐器展览会”成功举办的最好保证。 主办单位本着“合作、共赢、发展、和谐”的办会宗旨,通过行业资源优势和承办单位专业专注的优质服务以及多年办展建立了大量丰富的用户单位数据库,在努力做好展会宣传及专业用户单位参观工作的同时,将为来蓉参会单位提供更加优质和周到的服务,为广大演艺设备生产商/销售商与专业用户单位提供一个贸易与交流的平台和参了解和采购各类乐器新品的绝好场所。 欢迎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届时莅临!借助盛会,共享天府之国无限商机。 日程安排 布展时间:2010年11月14-15日(9∶00-18∶00,最后一天延迟至21∶00) 展览时间:2010年11月16-18日(9∶15-16∶30,中午不休息) 撤展时间:2010年11月18日(14∶00开始) 同期拟办精彩活动 □举办多场现场演奏会; □2010年中国西部乐器发展论坛; □召开四川演出娱乐行业协会2010工作会议; □四川省文化产业规划建设暨演艺设备采购信息发布会; □中国西部十二省市演出联盟2010年工作会议;
推广对象 乐器进口商/代理商/分销商、音乐学校及学院、乐团/音乐家/音乐发烧友、艺术团体、娱乐制作公司及社会各界艺术爱好者等; 展会服务 1.免费为参展商提供展览会门票(或请柬),以便邀请客户参观展览; 2.免费为参展企业在会刊上刊登300字以内的公司或产品介绍; 3.特装展位设计、制作、装搭或帮助联系展览工程公司; 4.专家现场咨询,展具用电出租等现场服务和展期定期清洁及24小时保卫; 5.代办回程机票、车票、酒店住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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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范围 |
□键盘类:钢琴、手风琴、电钢琴、管风琴、电子琴、合成琴、琴架、琴凳及配件等;
□木管类:双簧管、单簧管、长笛、巴松及配件等;
□铜管类: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及配件等;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木吉他、古典吉他、各类弦线及配件等;
□打击乐类:定音鼓、军鼓类、镲类、套鼓、康加鼓、鼓类支架及配件等;
□电声乐器类:电吉他、电贝司、电鼓、电吹管、效果器、音箱及配件等;
□电脑作曲设备类:音源、采样机、光盘刻录机、硬盘录音机、微型光盘录音机、鼓机、电脑点歌机、音乐教育系统、设备及器材、音乐相关电脑软件等;
□民族乐器类:吹奏类、弹拨类、拉弦类、打击类、少数民族乐器及配件;
□乐器相关产品:节拍器、拨片、高级乐器箱/盒/袋、乐谱、书籍及出版物、乐器加工机械和工具、乐器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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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单位 |
成都市人民政府会展办公室 四川省音乐学院 四川省音乐家协会 四川演出服务中心 成都演艺(集团)公司 四川省锦城艺术宫 西部演出联盟 四川省剧院(场)联盟 |
参展费用 |
1.3M × 3M国际标准展位
国内企业:人民币6800元/个 国外企业:1800美元/个
(每个标准展位免费配备: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射灯两盏、500W负荷以内插座一个、冠有单位名称的楣板一块)
2.空场地(36㎡起租,不含标准展位的免费配备)
国内企业:人民币800元/平方米 国外企业:180美元/平方米
3.技术交流会(每场限45分钟):5800元/场,生产企业及科研单位可申请举办,主题自定。主办单位提供场地、音响设备、茶水服务及协助组织及专业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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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用 |
会刊广告(210㎜×140㎜)
□彩色内页:¥4000元/版 □封面:¥15000元 □封底:¥10000元 □文字广告:¥800元/版
□封二、封三、扉页:¥6000元/版 □黑白内页:¥1500元/版
平面广告/现场广告
□门票:¥6000元/万张 □请柬:¥8000元/万份 □入场参观证(吊牌背面广告):¥5000元/万份
□汽球广告(直径3米,条幅10米):¥2000元/个 □广场彩虹门(跨度15米):¥80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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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参展合同书格式要求填好表格传真至大会组委会,组委会回传展位确认书后生效。申请参展的单位在报名后一周之内交50%展位预定金或全部参展费,否则主办单位不保证已确认的展位,其余费用须在2010年10月10日前付清,10月10日之后报名参展的单位,在一周内将全部参展费用一次性付清; 2.参展单位的参展规模在四个标准展位(或空地36平方米)以上,可优先安排显要位置,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 3.欲参加本届展览的单位,请尽快报名,并提供公司或产品介绍等有关资料,主办单位将通过电子网络、出版《展览会简报》派给各地专业用户、采购商,早报名早受惠; 4.展商汇出参展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核查,发票在收到全额参展费用后寄给参展商或展览期间开具; 5.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参展企业单方面取消参展计划,其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参展企业不得转让、炒卖展位,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6.有关报到、布展、展品运输、住宿等会务事宜,主办单位在2010年10月15日之前向参展单位寄送《展会服务指南》及其它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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